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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加強創業孵化平臺建設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建立孵化平臺幫扶新創企業成長,是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有效措施。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豫政〔2015〕59號)“培育創業創新公共平臺”的要求,現就加強創業孵化平臺建設,進一步落實創業扶持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創業孵化基地是指依法成立或依批準成立,能夠為創業者提供經營場地和創業指導、行業信息、融資對接、管理咨詢、技術創新、事務代理等各項服務的綜合性孵化載體。一般以規模化的人才集聚、資源集聚、服務集聚、政策集聚為基礎,以降低風險,促進企業創辦和初創企業成長為目標,以孵化年限固定、有明確的進出園制度為根本特征。創業孵化基地是創業就業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創業政策、開展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的重要陣地。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發揮在促進就業創業工作中的牽頭作用,把創業孵化基地建設作為促進幫扶大學生、農民工、失業人員及其他勞動者自主創業的重要載體,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多渠道、多形式建設一批創業孵化基地。既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填建設用地范圍內經審批立項新建,也可利用符合條件的產業集聚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園區、大學科技園區、小企業孵化園等現有園區通過掛牌、共建等方式,認定為創業孵化基地。
創業孵化基地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依批準設立或依法成立,有獨立的運營機構;
(二)具備一定的規模,入孵創業實體不少于20個;
(三)以創業者或初創小微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
(四)服務功能和孵化檔案完善,有獨立的服務大廳和專業的創業服務人員;
(五)有明確的孵化管理制度(入園和出園條件、孵化年限等),創業實體進入和退出通暢;
(六)創業扶持政策得到較好落實。
二、大力發展新型孵化平臺。以創新工廠、創業咖啡、創業訓練營為代表的新型孵化平臺,通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捷化的創業孵化服務,是促進創業和孵化初創企業快速成長的新型載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適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需要,大力發展新型孵化平臺,為廣大創業者提供靈活便捷的服務平臺。
新型孵化平臺應當具備以下特點和功能:
(一)便利便捷。貼近創業者,交通便利,生活配套服務成熟完善;建設因地置宜,形式新穎多樣,既可以是創業咖啡,也可以是創業訓練營,以方便創業、有利于創業為標準;
(二)服務完善。為創業者提供項目路演、培訓輔導、資金對接、行業信息、技術交流、企業咨詢、孵化對接等一系列專業的創業服務。
(三)成本較低。場地和服務免費或價格低于市場;
(四)營造創業生態。為創業者提供簡單的工作空間、開放的交流空間、高效的網絡空間和開放的資源共享空間,形成良好的創業生態;
(五)以有創業意愿的勞動者或初創小微企業為服務對象。
三、打造一批示范平臺。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本地區創業孵化平臺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細化建設標準和管理辦法,每年認定一批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新型孵化平臺,指導其完善功能,提升服務水平,形成覆蓋全省的創業創新孵化體系。省里將按照優中選優原則,從各地推薦的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新型孵化平臺中,每年認定一批省示范基地和新型平臺。各地認定的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新型孵化平臺要及時報送省人社廳備案。
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認定程序如下:
(一)創業孵化基地申報。達到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標準(見附件1),且被省轄市、直管縣認定為當地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并提交《河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推薦表》(附件2)、創業孵化基地有關證件、在孵及出園實體臺帳(在孵實體檔案包括:創業實體名稱、營業執照號、法律形式、注冊時間、所屬行業、專利數量、入園時間、員工人數、年銷售收入、年利潤、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創業團隊中畢業5年內大學生人數;出園實體檔案包括:創業實體名稱、營業執照號、法律形式、注冊時間、所屬行業、專利數量、出園時間、出園原因、去向、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創業團隊中畢業5年內大學生人數等)、主要創業服務活動記錄、管理制度、基地視頻短片等資料。
(二)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推薦。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本轄區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并擇優向省人社廳推薦。省直有關部門管理的創業孵化基地,由省直部門將推薦材料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基地推薦材料為紙質一式三份和電子版一套。
(三)評估認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評估組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擇優認定。
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實行動態管理制度和年度報告制度(基地每年報告在孵企業年總產值、員工總人數等情況),每三年進行一次復評,達不到要求的取消資格;基地每年報送工作情況,統計創業孵化成果。
省新型創業孵化平臺參照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進行認定和管理,孵化平臺需提交《河南省新型孵化平臺推薦表》(見附件3)。
四、全面落實創業孵化各項政策。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稅務、工商、科技、教育等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形式,廣泛開展創業扶持政策的宣傳,及時組織督促檢查,指導創業孵化基地主動為創業實體申請享受創業幫扶政策提供幫助,確保創業孵化補貼、房租水電補貼、開業補貼、創業示范基地和新型孵化平臺一次性獎補等政策落實到位,使創業孵化基地成為落實創業扶持政策的重要陣地。
本《通知》下發后,《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認定辦法的通知》(豫人社就業〔2013〕12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薦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的通知》(豫人社就業〔2014〕9號)即行廢止。
每年6月10日—8月10日為報送河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和新型孵化平臺申報材料時間,2015年推薦的材料請于11月20日前報省人社廳就業辦創業服務處。
聯系人:程 錦 韓喜明
聯系電話:0371—69690083
附件:1 河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標準
2河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推薦表
3河南省新型孵化平臺推薦表
2015年9月30日
附件1
河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標準
1經批準設立或依法成立、以創業孵化為主營業務的獨立法人機構,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專業的管理服務人員,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
2以創業者或初創小微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
3基地用于孵化的場地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服務場所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服務設施齊全。
4在孵創業實體不少于30戶,提供就業崗位不少于300個。孵化效果明顯,入孵創業實體存活率不低于90%,孵化成功率總體不低于60%,入孵創業實體到期出園率總體不低于95%。
5已被認定為省轄市、直管縣(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且運營1年以上(含1年)。
6設立專門的服務區域,配置相應的服務設施和專業人員,為進入園區的創業實體提供創業咨詢、創業項目推介、創業培訓、創業融資、行業指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代理等綜合服務,幫助落實相關創業扶持政策。
7建立完善的創業孵化臺帳和創業服務臺帳,創業扶持政策得到較好落實。
8基地發展前景良好,對全省具有較強的示范性。創業孵化管理制度健全,有嚴格的入駐基地和畢業退出基地條件,并能夠嚴格落實。
附件2
河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推薦表
基地名稱 | |||
基地地址郵編 | 基地啟用時間 | 年 月 日 | |
基地占地面積 | 平方米 | 基地建筑面積 | 平方米 |
孵化場所面積 | 平方米 | 基地投資方 | |
基地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
基地運營機構 | (具體單位) | 基地運營方式 | 自營/委托/合作 |
運營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
在孵企業戶數 | 吸納就業人數 | ||
年產值 | 累計出園戶數 | ||
功 能 概 述 | |||
制 度 概 述 | |||
業 績 概 述 | |||
榮 譽 概 述 | |||
主管單位 意見 | (蓋章) | 年 月 日 | |
市級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意見 | (蓋章) | 年 月 日 | |
省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門 意見 | (蓋章) | 年 月 日 | |
需要說明的 其他事項 |
河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申報表
填報說明
1.《河南省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申報表》是申報認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重要基礎性資料。對填報的所有信息,推薦單位對其真實性負有完全責任。
2. 孵化基地基本信息應按要求據實填報。如有個別項目無法填報,須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一欄中作出說明。
3. 功能概述應填報孵化基地所具有的主要服務功能。如:提供經營場所,提供創業輔導,提供融資擔保,提供物業管理,代辦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銀行開戶,代理帳務、法務、人事、社保,協助申請稅收優惠、政策支持、政府項目、社會贊助,組織創業培訓、行業交流、項目路演、投資對接等。
4. 制度概述應填報孵化基地業已建立的主要管理服務工作制度。如:孵化基地入孵創業項目評選辦法,孵化基地入孵創業項目考核辦法,孵化基地服務項目與服務流程,孵化基地物業使用與管理章程,孵化基地工作人員守則等。
5. 業績概述應填報孵化基地總體業績和最近三年的主要業績。如:累計為多少入孵創業實體提供孵化服務,其中孵化成功多少創業實體;每年入孵創業實體數及其提供就業崗位數,每年入孵創業實體出園數及其中繼續經營數,每年入孵創業實體孵化期滿數及其中實際出園數,每年對入孵創業實體提供的主要服務項目及其數量等。
附件3
河南省新型孵化平臺推薦表
平臺名稱 | |||
平臺地址郵編 | 平臺啟用時間 | 年 月 日 | |
平臺占地面積 | 平方米 | 平臺建筑面積 | 平方米 |
孵化場所面積 | 平方米 | 平臺投資方 | |
平臺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
平臺運營機構 | (具體單位) | 平臺運營方式 | 自營/委托/合作 |
運營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
入駐實體個數 | 員工總人數 | ||
功 能 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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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關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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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績 榮 譽 概 述 | |||
市級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推薦意見 | (蓋章) | 年 月 日 | |
省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門 意見 | (蓋章) | 年 月 日 | |
需要說明的 其他事項 |